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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理工大学学术出版中心工作规范与职责
2013-03-18 10:48     (已访问次数)

一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,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,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

二、突出理论性学术性特色,努力推动学校科研发展和学科建设,促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。
三、编辑人员根据学科分工,与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积极联系和沟通,加强作者队伍建设。鼓励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,倡导学术平等和学术争鸣,多出学术精品。
四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
(一)组稿:根据确定的选题和组稿计划,由编辑人员分别联系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积极组稿。用稿向校内外学术界开放,校内稿与校外稿并重。
(二)登记:来稿统一登记,拟刊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及时通知作者。
(三)审稿:严格实行三审制,由责任编辑初审,同行专家二审,主编终审。聘请专家审稿一律采用双向匿名评审的方式。涉及重大学术理论是非、政治界限的稿件,送请主编或学校有关领导审定。
(四)编辑:对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精心编辑加工,做到观点明确、说理充分、结构严谨、文字简练、引文准确、格式规范。版面和目录编排由执行编辑负责,英文摘要和目录等由英文编辑负责。
(五)校对:由作者初校,责任编辑负责二校、终校。主编审校封面、目录、文题、摘要和关键词。校对差错率要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。
(六)印刷:严格要求印刷、装帧质量,严格质量验收,确保各版在规定时间内出版。
五、加强编辑部内部的思想和专业建设,不断提高全体编辑人员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。组织编辑人员参加校内外的学术活动和业务进修,开展有关专业和编辑学等方面的科研活动。
六、学报各版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编辑委员会会议,向编辑委员会通报学报工作情况,听取编委们对学报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以不断改进办刊工作。
七、履行工作报告制度: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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