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出版中心
 
首页|工作动态|规章制度|自然科学版|社会科学版|矿业科学技术|相关下载
 
  规章制度
 
 
  规章制度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正文
 
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用稿制度
2013-03-18 10:48     (已访问次数)
一、登记。统一登记后分发给责任编辑。
二、审稿。对所有来稿均实行三审制。
三、 终审。责任编辑根据审稿结果和作者修改情况将拟用稿件报主编审批。
四、 录用。决定采用的稿件,责任编辑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作者。
五、 编辑。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精心编辑加工。版面编排、外文目录由执行编辑负责。
六、 校对。作者初校(校外作者稿件可由责任编辑初校),责任编辑负责二校和终校。英文部分由专业人员负责三校。常务副主编最后审校封面、目录、文题、摘要和关键词。
七、 存档。期刊出版后,原稿应由责任编辑集中送档案室存档以备查。
关闭窗口
   
 
 
学校首页 | 中国知网 | 万方数据 | 安徽省高校学报研究会 | 中国科技大学学报 | 在线稿件处理系统

版权所有 © 安徽理工大学学术出版中心
地址: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 邮编:232001 管理员:吴老师 电话:0554-6668044  【管理】